回顾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致人死亡案始末

这起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刑事案被当地人称为“三特”(即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特殊身份)案件。2009年5月10日晚上8点,一位官员在色情洗浴场所被刺身亡,简单的情节聚集了一个重大新闻事件的全部要素。而警方早期公布的相对模糊的案情,又给了公众极大的诠释空间。从5月10日至6月16日,发生了律师忽然被“解雇”、野三关镇打记者、巴东城“半戒严”等事件,公众和巴东政府情绪日趋对立。邓玉娇案逐步演化为邓玉娇事件,巴东政府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

巴东城的37天,是风云诡谲的37天。

案发: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丧命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女员工邓玉娇发生争执。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经证实,死者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公室主任,案发前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并拿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

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两名工作人员被刺案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案发现场,当地政府于当晚成立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当晚,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孔辉带领刑侦人员赶往现场勘查。

回顾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致人死亡案始末

野三关镇政府常务副镇长雷玉龙介绍,死者叫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一直负责招商工作。伤者叫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陪同前往娱乐城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和邓贵大是同事,他们三人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

案发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是野三关一个休闲娱乐中心,有数十名员工。

据了解,嫌疑人邓玉娇今年(注:2009年)21岁,是野三关镇竹园坪村人。案发后,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目前,邓玉娇已被警方控制,案发地梦幻城已暂停营业。

官方通报 邓贵大两次按倒服务员

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向县政府通报“5·10杀人案”调查结果及细节。

宋俊介绍,据警方初步调查,10日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和邓某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休闲之前,邓贵大三人欲前往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休息。黄德智在前,邓贵大和邓姓同事紧随其后。

黄德智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询问她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黄德智听后很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说,“怕我们没有钱么?”便随手从衣袋里抽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沙发上。

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和肺部,在被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已被转至宜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警方介绍案件相关人 女子疑患抑郁症

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介绍,他们在办案时,邓玉娇的言行举止让民警捉摸不透,他们怀疑邓患有抑郁症。

谭静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从案发到被警方带走这段时间内,她一会儿表达能力非常强,一会儿语无伦次,民警在她的行李中查出了治疗抑郁症的药品。审理时,她也曾要求服用治疗抑郁症药物。

因担心邓玉娇羁押期间出现意外,警方派人对其进行24小时监护。警方还安排医生对邓玉娇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邓玉娇血细胞偏低,患抑郁症的可能性较大。

民警向邓父咨询后得知,邓玉娇情绪不稳定,在家时经常与母亲发生争执,并长期随身携带治疗抑郁症药物。

宋俊在向县政府通报案件调查结果时称,据警方掌握的材料,邓玉娇很有可能患有抑郁症,但最终结果还要等鉴定后才能确定。

回顾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致人死亡案始末

当事人表述:邓贵大欲求特殊服务未遂显摆钞票并强行肢体接触

邓玉娇和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夏霖 律师对该事件相关人黄德智的控告信:(注:本控告书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相关文字资料摘录:

5月10日 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X今天被个X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

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 5月11日 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 5月12日 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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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官方对此事态度:5月21日之前

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这个镇上最有名的娱乐场所发生了民女邓玉娇刺死小镇官员邓贵大的案子。

对这个很少发生刑案的恬静小镇来说,尽管这是镇上的大事,但没有人想到会演变成一场全国性舆论风暴。

开初几天,小镇的“麻木”(湖北的一种三轮机动车)司机对一拨拨前来的全国记者不以为然:多大点事儿啊,你们为么子感兴趣?

巴东官方也没有人认为这会酿成舆论大案,其时对媒体的采访比较开放:

5月12日、5月18日,巴东警方先后发布案情通报:5月10晚7时30分许,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德智和镇财经所干部邓中佳到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玉娇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

野三关镇甚至把邓贵大3人的档案资料调出来给记者;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局长杨立勇也曾接受媒体专访,详细分析案情。

然而公众的质疑一直无法从相对模糊的案情中得到解释。是烈女反抗流氓官员,还是交易不成争执引发凶案?为什么巴东警方会三次更改案情通报,将“特殊服务”变为“异性服务”,“推倒”变成“推坐”?为何要否认《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恩施晚报》此前的报道?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确认,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都是土生土长的野三关人,作为普通的乡村小吏,拥有的社会资源仅仅局限于野三关这个6万余人的小镇。

据巴东县司法系统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事情实际上在5月19日悄然发生了变化。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亲自撰写了第三份案情通报,杨对这份通报引发的舆论反弹完全没有预料,写完之后还相当满意。当他请朋友参阅时,网上对这份通报的指责已经炸了锅。

这位人士说:“他本来是要把这个案子办得透明一些,否则不会主动在媒体上发布信息,还力图将案情表述得更严谨,没想到给自己招来了祸。”如果杨不公布案情,谁也不会怪他,反正不公布信息是政府工作的常态;但他说出来,上级怪他没请示,网民怪他突出了邓玉娇的杀人故意。

上述人士认为,警方之所以这样做,“不排除基层办案机关干活儿比较糙”,但更主要是出于习惯,目的是想将政府形象从案件中“择”出来。这也是中国基层官员工作的惯例,为了维护一方稳定,基层官员需要很高超的“手艺”,把各利益相关方安抚好,避免有一方不满把事情闹大。这时人情、双方背后的资源等各种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法律因素反而是最少的。在此案中,警方有四方面的行为成为邓玉娇案演变的重要原因:

一、起初的案情通报里,只提3人到梦幻城消费,刻意淡化其行为的前因。直到纪委做出对黄德智、邓中佳的处分决定,公众才得知是接受了福成矿业的“吃请”了,而不是简单的“酒后陪他人消费”。

二、隐瞒4000元的来源。邓贵大作为一名一个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的公务员,拿这么多钱去娱乐场所于情理不合。

三、对黄德智“放任自流”,不加控制。后来公众意识到黄存在问题时,警方已经非常被动。

四、否认第二次案情通报。一位知情人称,随着案件侦查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细节被发现,表述也尽量向准确靠近,这是正常现象。《长江商报》等媒体的报道源于有关部门牵头采访。然而,因为报道和通报有差异,警方只能否认。

正是这四方面的行为引发了网络舆论广泛质疑,各类QQ群和“邓玉娇”维权网迅速建立,“邓玉娇无罪”、“烈女斗贪官”是最主要的声音。在央视投票调查中,“邓玉娇属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的票数高达92%以上。网友“屠夫”奔赴巴东,慰问邓玉娇家人和她本人。

这些“异动”,直至5月21日前,均未引起各方“重视”。巴东政府一如既往地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2009年5月19日,乌有之乡网站有网友写诗:

《记念邓鬼大的数字诗》

一条淫棍,两个帮凶,

三只色狼,四面猎娇,

无法无天,六六不顺,

凄惨下场,八方鼓掌,

酒鬼该死,实乃快事!

回顾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致人死亡案始末

●5月21日至5月25日:“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

邓玉娇案在网上引发舆论热潮后,很快惊动了恩施州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省政府。

5月21日当天,恩施州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谭先振、纪委书记王建民赴巴东调研。5月21日,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从看守所会见出来,痛哭失声,爆出“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内容,形势急转。

第二天,巴东政府成立了“邓玉娇案“新闻信息发布中心,抽调县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每晚工作至12时。此前,该案的信息都是由警方发布的,从这一天起改由政府发布,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也正式亮相。

律师对性侵犯的指控符合网民“烈女抗暴”的想象,巴东政府受到了此前并未有过的舆论压力。

警方公布的案情和律师的案情披露之间的重大差异在于是否存在性侵犯情节。5月25日晚8时,两名律师在向巴东警方递交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中披露了具体内容,认为黄德智的行为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

夏霖认为,虽然实施性侵犯的是黄,邓玉娇杀死的是邓,但这里的强奸(未遂)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邓贵大和黄德智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对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有无限防卫权。

是否存在性侵犯需要人证和物证支撑。当时的人证只有黄一个人,物证——邓玉娇的内衣裤被妈妈张树梅于5月22日意外清洗。“这样邓玉娇的供述就成了孤证。”夏霖说,在他发现存在性侵犯事实后,张树梅就被警察带走,随即发生物证灭失这种情况,他不得不怀疑有人在故意毁灭证据。

5月23日,巴东官方网站长江巴东新闻网在得到张树梅完全同意之前,即发布声明,“解雇”夏霖、夏楠两位律师。

5月25日,长江巴东网再次发布新闻称张树梅公布新律师上任——湖北省律师事务所汪少斌和刘钢。两名律师的湖北籍身份和官方背景再次引发质疑。

针对“解雇”行为,巴东和恩施的政法界人士也表示很不妥当,但也相当无奈,“当时的目标就是为了稳定”。

此时,巴东政府和众多网民的较量也变成了一场混战。

巴东官方通过官网“长江巴东网”坚称强奸子虚乌有,众多网民则站在两夏律师一边,坚持邓玉娇正当防卫无罪。

面对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巴东政府一改对媒体的开放态度。一位官员发给某记者的短信颇为无奈:“谁接受采访,不管是说什么,第二天都会被网民骂死。”而据可靠消息,杨立勇接受媒体采访后,被上级批评为“未请示擅自做主”。从此,无论各路记者如何围追堵截,了解信息的官员都三缄其口。

全国妇联也开始发布信息称“密切关注”邓玉娇案。

5月24日下午,北京的30名学者、记者举行了“关注邓玉娇案及网络民意研讨会”,会议决定成立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律师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舆论后援团。

同一天,一名女青年在北京西客站展示行为艺术:浑身被白布层层缠裹,极力挣扎却无力挣脱。旁边是几个大字“谁都可能成为邓玉娇”。

●5月25日至5月31日:巴东吃紧

张树梅在和夏霖、夏楠律师僵持阶段,双方一直无法正常联系。夏霖等人希望能当面和张树梅办理解除委托事宜,但无法见到张本人。5月28日,张树梅手书一纸解除委托关系书,寄到了两位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据知情人透露,这段时间,张树梅在一个招待所被“保护”起来,外界人难以接触到她。张树梅的“更换”律师等行为,则要归功于邓玉娇的爷爷退休法官邓正兰,“他在里面做了很多工作”。

5月25日晚,律师夏霖、夏楠向巴东警方提交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披露黄对邓玉娇实施的性侵犯细节。控告书引发了舆论“炸弹”,众多网民开始组建旅游团准备奔赴巴东。

此时的巴东城已经进入了高度紧张状态。锦绣长江饭店的服务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几天宾馆“都被干部住满了”,外地人根本住不进去,宜昌到巴东的航线也已停运。

但巴东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没有人说,到巴东找不到住的地方”。而对于巴东封城,停运客船的现象,欧阳开平表示,“是天气的原因造成的,湖北在下暴雨”。

野三关镇也是风声鹤唳。野三关的小学、中学全部放假。该镇三大宾馆之一的龙泉宾馆也“客满”,宾馆服务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是工商局在开会。宾馆的网络被切断,外来人员在野三关出现立刻会有人过来询问。

“村干部给我们开会说要藏好贵重财物,说是有恐怖分子来袭击。”一位修车司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5月28日,各地媒体记者集体撤离。湖北当地的媒体《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连续发出独家专访邓玉娇爷爷邓正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报道。该报道称“律师夸大事实,泄露邓玉娇的隐私,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该文立刻陷于部分网民“操控舆论,发布不实信息”的指责中。

据知情人透露,后来,为了谨慎起见,本地媒体的报道全部经过省委一领导同志亲自审阅。

紧张状态一直持续到5月31日晚长江巴东网公布了邓玉娇案“防卫过当”的侦查结果,和对黄德智、邓中佳的处理结果。

5月底,巴东至宜昌的航线重新运营,巴东、野三关的宾馆不再“客满”,野三关的学校重新开学了,两地的紧张气氛终于趋缓。

据一位巴东官员介绍,面对这次舆论风波,他们是以“维稳”的政治高度工作的,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大快人心:一审免除处罚

虽然巴东法院并未正式公布邓玉娇案开庭的时间,但该消息仍然从网上流传出来。各路记者再次奔赴巴东,令巴东县政府外宣办主任王海波颇为惊讶:连我都不知道何时开庭,你们怎么知道的?

南方周末记者是第一个向巴东县委宣传部报到的媒体,但记者旁听名额仍然分配完毕。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获得了8个旁听席位。开庭当天,其他记者只能在法庭外翘首等候。

回顾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致人死亡案始末

据知情人透露,其他的旁听席位在庭审之前就已经落实到了人头上,每个人的身份经过了核查,与本案“无关”的人员没有一人获准旁听。当时做庭审预案时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法院、公安各司其职,法院提前三天发布开庭公告,按照申请旁听的先后顺序发放旁听证,“谁先到谁领”,媒体记者也不例外,但进入了法庭也不允许拍摄、录音。另一种方案认为法院只负责庭审,旁听由省委负责。获许旁听的8名记者均由省委亲自审定。最终后一种预案被采用。当天,邓玉娇的一些好友也赶到了巴东,但未获准旁听。

2009年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 ,且邓玉娇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 ,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案件告一段落 ,邓的家人打算给她取个新名:邓清零。

庭审现场:玉娇话不多但思路清晰

庭审于16日上午8时30分在巴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始进行。

巴东县法院一号法庭能容纳50余名旁听人员,但庭审仅有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卫视等8家媒体被允许旁听 。对其他媒体的旁听申请 ,巴东县有关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由婉拒。从早晨7时许 ,巴东县法院门口就开始有人群聚集。至庭审结束,有四五百人在法院外围观。巴东县有关部门特意在法院门口及街道两旁,布置了警力维持秩序。

目击者称,这么多民众到法院来关心邓玉娇案件的审理在当地还是第一回,人们还是比较克制,没有和警方发生冲突。

邓玉娇头扎马尾辫,身着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裤,出现在被告席上。她身体略显虚弱,但精神状态还算良好。整个庭审期间,邓玉娇说话不多,声音也比较小,但思路很清晰。

一位政法系统的旁听人员向媒体透露了庭审现场的情况:辩方律师对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和检方的争议主要围绕刑法第20条无限防卫权的规定。检方认为防卫过当,而辩方认为邓玉娇当时遭遇了性侵犯、侮辱、人身攻击和暴力威胁,防卫不存在过当。

双方的争议仍然在于性侵犯是否存在,但没有展开辩论。“性侵犯和无限防卫权肯定是重点。”这位人士说。但他注意到,律师用了性侵犯这个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而不是强奸。庭上,律师还提出,邓、黄二人涉嫌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没有提具体的罪名。

最终法院认为,由于凶案现场发生在休息室,在休息室里有较多的人,排除了刑法第20条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对象:杀人、抢劫、绑架和强奸这几种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邓玉娇面临侮辱和暴力威胁,故意伤害人致死,属于防卫过当。法院判决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法院考虑的法定减轻刑罚的情节包括正当防卫、心境障碍(双相)的精神病学鉴定、自首,以及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即邓、黄二人有严重过错。

当地司法系统的一些人士也对休息室这么多人就判断出不可能发生强奸提出不同的意见:1994年发生在当地一家饭店的一起强奸案案发现场就是10个人的房间,作案者当着7个女性的面,轮奸了另外3个女性。但这是强奸既遂,邓案中还没发生强奸,法院不宜如此推理。

尽管对此案的决判外界仍有这样那样的质疑,但邓玉娇本人是满意的。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甚至为能免于刑事处罚感到意外。当日下午16时许,邓玉娇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上签字,“服从判决”。这意味着邓玉娇案结束了。

回顾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致人死亡案始末

尾声:“工作经验不足,是一种挑战”

巴东,终于可以从社会舆论的漩涡中心脱身了。

回顾事发至今的三十多天,数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巴东政府确实没有料到这样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会引发公众和他们的尖锐对立,“巴东有史以来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毕竟在县里,不是每个领导都受过到民主与法治的训练,不是每个人都是薄熙来,采取的方法有不妥的地方”,“到了后来,事情就变成了一切都为了维稳”。

巴东县政法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作为最先披露此案的官员,一直曾被网络舆论怀疑操控了事态。但事实上,杨一度被恩施政界称为“恩施最好的公安局局长”,他是恩施少有的法律科班出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公安局局长。在恩施政界,比较认可的说法是,杨立勇有限度地突破了政府官场不发布信息的做法,由于体制内对披露的不适应,体制外对披露程度不够的不适应,结果杨遭遇了重大挫折。

对此,巴东县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海波有自己的总结,“这是我们第一次处理这种类型的突发事件”,“工作经验不足,是一种挑战”。

舆论:九成网友支持判决

“邓玉娇杀人案”一审判决出来后,社会各界纷纷议论。从11时庭审结束,邓玉娇被免除刑事处罚判决后。记者在新华网上看到一个对审判结果的投票统计,90%以上的网友支持判决。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表示不满,网友戒烟如你说道:结果固然可喜,但本人意见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过当,虽然免予刑事处罚,但这是本质的区别,一个犯罪免予处罚,一个无罪释放。

也有网友提出质疑“邓玉娇案”在办案过程中,舆论与司法的关系。例如网友听雨说,舆论干预司法权,结果就是这样子。也有人马上提出反对,如果没有舆论,该案会走向何方。

但更多人则理性地关注邓玉娇以后的生活。曾自发到野三关为邓玉娇立烈女碑的江苏网友汉大赋说,最希望邓玉娇将来能健康平静地生活,能有一份好工作。

记者手记:“邓玉娇事件”不仅是一次偶然

“邓玉娇事件”一直牵扯着不少眼光,自从5月10日案发后到6月16日,事情才算是有了一个些许完整的过程。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对当地公安部门来说,邓玉娇事件或许只是案头一份普通的“杀人致死”的刑事案件。5月11日,也就是案发第二天,当地媒体报出此案后,掀起了第一轮“邓玉娇报道”高潮。

第一轮高潮以媒体还原“事件发生前的24小时”结束,当时一线的记者是“失望的”,有人说,采访调查结束后才发现“一切都是巧合”:娱乐场所经常发生的纠纷升级了,死了人。“邓玉娇或许不是网友所描述与期待的烈女”,有些媒体甚至因此退出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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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最终在一个都不该出现的地方相遇,这或许已经不是两个人的相遇,而是当地两种极端的社会形态的相遇,更或许是邓贵大自身矛盾的一个爆发。这种冲突在镇上时常发生,只是这一次以最激烈的形式呈现了出来。邓贵大死了,用乡亲的话来说,有些“划不来”;邓玉娇的未来还是未知数。对他们来说,这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而这场悲剧终究不是“偶然”这个词就可以简单概括的。

案件全过程回放——邓玉娇刺官案时间节点:

关键词:推坐按倒

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对女服务员邓玉娇进行不法侵害,邓用水果刀刺击两人,致对方一死一伤。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刑侦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决定将邓玉娇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

5月12日:警方直接把邓玉娇送到恩施优抚医院,发布了第一次案情通报。

5月18日:巴东警方再次发布案情通告。其中,对通告第一次作了多处修改,例如,要求“特殊服务”改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将“按倒”改为“推坐”,将邓玉娇拒绝提供特殊服务改为“双方发生口角”,将邓贵大等人到梦幻城娱乐休闲改为“陪他人消费”,将邓玉娇打电话向警方自首改为“自首是否成立,尚待法院依法认定”。

关键词:性侵犯取证

5月21日,邓玉娇的两位代理律师会见了邓玉娇。当天,邓玉娇明确表示,案发当天遭到性侵犯。

5月22日,巴东警方凌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告,指责律师擅自泄露案情。

5月23日,凌晨,巴东警方在官方网站上宣布邓玉娇母亲张树梅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关键词:恢复自由

5月25日,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改聘律师,与原律师解除委托协议。

5月26日,晚11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5月27日,一直尚未露面的邓玉娇家人接受湖北当地媒体的独家专访,邓玉娇爷爷表示,相信政府会依法处理此事。并表示邓玉娇在监视居住期间精神状态良好。

5月28日,新任两位律师和邓玉娇再次会面,正式接手“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工作。

5月30日,“邓玉娇案”侦查终结,并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起诉邓玉娇的罪名依然是故意伤害罪。

6月14日,官方鉴定称邓玉娇有心智障碍,表示她只具有部分刑责能力。

6月16日,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据悉,此前,黄德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梦幻娱乐城”已被依法查封。

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中新社武汉2009年五月三十一日电 在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公务员邓贵大一案事发二十余天之后,中共湖北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通过媒体表示,近日已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邓中佳作出严肃处理。

官方称,黄德智,男,现年四十一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聘用员工。今年二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邓中佳,男,现年四十五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员工。二00八年六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黄德智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五月二十九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德智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警方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官方指出,涉案的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五月二十九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结案后,南都记者采访家属解谜团:可肯定地说没有性侵犯

记者:那你们觉得,网络、民意对案件是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邓正兰:法院今天的判决结果,我认为做到了不偏不倚。但有一点我想特别强调,我这孙女在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法侵害的时候,在盛怒之下刺死一人,刺伤一人 ,在这方面,我们全家也都感到深深的愧疚和懊悔。

记者:今天的法庭审判,采信了邓玉娇“心境障碍”、“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学鉴定结果,对这一鉴定你们怎么看?

邓正兰:我们觉得,这个鉴定是适当的。因为之前孙女就长期失眠,有两三年的历史了,而且精神情绪很不稳定,在家经常跟妈妈发生争执,也长期在服药。

记者:案情还有一个令外界迷惑的地方,就是两个案发现场,其中在水疗区有传言说邓玉娇就受到了性侵犯,我想知道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邓正兰:这个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性侵犯。在水疗区时,他们有抓过我孙女,我孙女有反抗,这个是有,但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行为。其实这个问题我也纳闷,我看几次通告,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对有些细节的措辞不太一样。后来我就到看守所去见孙女,我说你跟我要讲实话,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孙女跟我肯定讲实话的,她说就是这样,在水疗区那人抓过她,她反抗过,没有外面所传的性侵犯。而且你想一下,当时现场还有七八个人,那么多人在场,怎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呢?

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判例网,京华时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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