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度:主要用人单位规避用人责任的捷径?

在现代劳动用工体系中,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补充性用工形式,本应在满足企业灵活用工需求、促进劳动力市场流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然而,现实情况却令人担忧,劳务派遣制度正逐渐沦为部分主要用人单位规避用人责任的便捷途径,这一现象亟待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务派遣有着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即“三性”)的岗位,并且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

但在实际操作中,众多用人单位对这些规定视而不见。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劳务派遣用工规模已超过6000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5%以上 ,其中超过70%的劳务派遣工从事着本应属于正式岗位的工作 。

以中国某著名银行为例,其客服岗位90%以上采用劳务派遣,派遣员工的工资仅为正式员工的60%,且不享受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福利。

这表明大量用人单位将劳务派遣广泛应用于核心、长期岗位,完全背离了法律的初衷,滥用劳务派遣成为他们降低成本、规避责任的手段。

在劳动关系认定和责任承担方面,劳务派遣也存在诸多问题。

正常的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承担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雇主主要法定责任;用工单位负责实际用工管理。可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故意混淆劳动关系。

如在“假外包、真派遣”的模式下,用人单位以业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相互推诿责任,使得劳动者维权困难重重。在工伤、欠薪等问题上,劳动者往往不知道该向谁主张权益,维权成本大幅增加。

像2018 - 2021年期间,某机电公司王某的案例就很典型。王某2018年入职机电公司,2021年因工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此时机电公司却告知王某已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应向劳务公司主张。

原来机电公司为解决王某等人社保缴纳问题,将其岗位外包给劳务公司,王某续签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为劳务公司。后经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与机电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机电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这种逆向派遣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扰乱了正常用工秩序。

在同工同酬原则的落实上,劳务派遣工也遭受着不公平待遇。

法律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实践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从事相同工作,却在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除了前面提到的某大型著名银行派遣员工工资和福利低于正式员工外,在许多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派遣员工不仅工资低,在职业发展机会、培训机会等方面也远不如正式员工,这极大地打击了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损害了他们的职业认同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劳动价值理念。

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对劳动者、市场公平性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劳动者权益受损,社保缺位、职业发展停滞、劳动关系脆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被破坏,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因低成本获得不当竞争优势,影响资源合理配置;就业市场也因不公平现象削弱了劳动者积极性和对市场的信任。

为了纠正劳务派遣制度的异化,让其回归本质,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立法部门应完善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三性”岗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细化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监管措施,堵塞法律漏洞;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为依法严惩,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简化劳动者维权程序,降低维权门槛,确保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救济。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规避用人责任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海阔天空145

本文初摘录于:2025-08-11,最后校对或编辑于: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