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救治站之前,医生对孙志刚进行了检查,没有在他身上发现任何伤势。对于孙志刚表述的“心动过速”、“心慌”等等感受,医生给出了“焦虑症”的诊断。
就这样,孙志刚如愿进入了救治站,他没料到的是,在这里等待着他的不是治疗,而是一片混乱。
救治站所在的位置,原本属于广州市精神病院,后来为了配合收容遣送工作,精神病院专门划出了三栋楼作为特殊病区,负责为收容人员提供治疗。
然而由于管理混乱,这里的医疗力量和管理力度并没有达到标准。
孙志刚进入救治站的时候,救治站里一共有二百多名病人。
其中有许多精神疾病患者,也有一些在社会上惹下祸端的闲散人员,他们都因为需要治疗而被收治于此。
然而,负责治疗这二百多名病人的,只有4名医生,而且都是精神科医生,他们的手下也只有几名护士和十几名护工,几乎是肉眼可见的“医疗力量不足”。
这4名医生中,又以彭医生为首。
彭医生是这一区域的负责人,他曾经提出过对救治站进行改革。
他是这样描述救治站的:“这里设备都很陈旧,拥挤不堪,工作人员能力不强、素质低下,几乎没有什么规章制度可言。”
事实上,救治站内也确实时常发生混乱,许多病人在此打架斗殴,轻伤重伤屡见不鲜,还有人被打到骨折。
更严重的是,由于人手不足,此处的护工名义上是护工,实际上是由保安兼任,他们手拿警棍,负责维持救治站的稳定,防止流浪人员暴动。
因此,这些护工时常会对病人施加暴力,其中又以一位名叫乔燕琴的护工最为过分。
彭医生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提出了许多建议,并草拟了几份规章制度。
可是这些规章制度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实施,最终造成了孙志刚的悲剧。
04一次求救,让他被殴打致死
孙志刚来到救治站后,先住进了201号房,里面有十几个精神病人。
其实在救治站的工作人员经验里,精神病人是不太容易打人的,反而是正常人出于某种利益或特殊想法,会对送进来的新人进行殴打。
可孙志刚进入201号房不久,就被其中的两名收容人员殴打,这让他无法忍受。
3月20日凌晨,同病区的一位病人正巧要出院,他的许多家属来到现场接人,孙志刚在房间里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有了求救的想法。
他冲到铁栏杆处,大声向这些人喊:“我叫孙志刚!是服装公司的员工!是武汉科技学院的大学生!我在这里挨打,救救我!”
病人家属听到之后并未置之不理,而是询问孙志刚是否记得老板的电话,可以帮他给老板打电话。
可是孙志刚来到新公司时间不长,没记住老板的电话号码,此事便不了了之。
此时在暗处,已经有一位护工被孙志刚的求救惹恼了,他就是乔燕琴。
乔燕琴是救治站众多护工里,最为霸道也最为暴力的一个高大汉子,在他看来,孙志刚的求助让自己脸上无光,甚至可能引来上面的调查。
为了让孙志刚闭嘴、给他一些教训,乔燕琴来到了206号房,对里面一个叫李海婴的收容人员说:“孙志刚太能闹了,过一会儿我把他弄过来你们玩玩。”
206号房是救治站里最可怕的一间房,这里面几乎都是精神正常的人。
也正因如此,他们成了与护工联合起来殴打、威慑新人的帮凶,几乎每一个新人来到救治站,都要被送入206号房里挨一顿打。
而李海婴,就是206号房里众多被收容者的头头,他向护工们交了钱,所以很少挨护工的打,跟护工混得很熟。
当天晚上,乔燕琴来到201号房,先是痛打了孙志刚一顿,朝孙志刚的腹部、肩膀和背部踹了好几脚,直到孙志刚跪地求饶,才把他拉出来,换到了206号房。
随后乔燕琴向李海婴吩咐:“半个小时以后,狠狠地打!不要打头,不要打出血,打死也没事。”
半个小时之后,李海婴果然按照乔燕琴的吩咐,带着206号房的8个人开始殴打孙志刚。
除了拳打脚踢之外,他们还会跳起来,往孙志刚的背上跺,甚至一起把孙志刚抬起来往地上摔,过程之残忍,令人不忍直视。
殴打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一位值班护士和一名女护工通过监控发现206号房有人殴打孙志刚,才到现场阻止了众人,把孙志刚换到了205号房。
谁知,孙志刚换房间后不久,又被另一名护工隔着铁栏杆用警棍殴打。
这一切,都发生在这天凌晨孙志刚求救之后,是对他的“教训”。
而过了不到10个小时后,护士进行了例行的早间查房,发现孙志刚趴在床上一动不动,立刻喊值班医生对其进行抢救。
10分钟之后,值班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孙志刚死亡。
最初,值班医生在死亡证明上填写的,是孙志刚“可能死于脑血管破裂或者心脏病猝死”,还说孙志刚身上“并无明显伤痕”。
但在广州市公安局介入之后,法医的鉴定书上详细描写了孙志刚遗体的伤痕:其背部大片大片的皮下出血,双肺淤黑,是因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而导致休克死亡。
简单地说,就是被活活打死的。
一个梦想成为画家的27岁大学生,就这样死在了收容人员救治站中。
05收容遣送被废除,他推动了司法进步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布了一篇名为《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详细披露了孙志刚被非法收容、殴打致死的过程,引发了轩然大波。
收容人员救治站如此管理混乱,并非收容遣送的本意,因此在得知孙志刚的经历之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工作。
不久之后,在救治站中殴打孙志刚的多名收容人员、护工,以及殴打事件的主谋乔燕琴被抓捕归案
同时,那些造成了孙志刚被非法收容的警务人员,也因为涉嫌渎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
2003年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志刚案进行了终审判决:
造成孙志刚死亡的主犯乔燕琴,被判处死刑;206号房中响应乔燕琴的命令、带头对孙志刚进行殴打的李海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其余十几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3到15年有期徒刑。
而间接造成悲剧的涉案民警、医生、护士等6人,则因为玩忽职守罪,被判处2到3年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广州市公安系统的12名负责人、市卫生系统的3名负责人、市民政系统的5名负责人,纷纷被给予处分和撤职处理。
至此,所有直接或间接造成孙志刚悲剧死亡的有关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但如果仅仅只是如此,孙志刚案对中国司法进步的推动作用或许不会那么大。
真正让孙志刚案名留史册的,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
从2013年5月份开始,许多关注孙志刚案件以及长期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研究的法学人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和废除。
这些法学专家认为,收容遣送办法只是行政法规,并不是法律,可它却强行限制了被收容人员的人身自由。
而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提到: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规定。
同时,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
这也就意味着,收容遣送办法作为行政法规,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经过一系列研究与讨论,2003年6月22日,我国公布了国务院第381号令,宣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该办法中提出了自愿救助原则,而取消了强制手段,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从这一天开始,各地收容遣送站开始大规模改革,从原来的强制收容遣送,变成了人性化的救助。
一位普通公民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暴露了现行法律框架下的一些不足,随后直接导致了一项全国性法令被废除,这正是我国司法先进性的体现。
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是完美的,我国法律仍需要不断完善进步,但只要在这一过程中,能够倾听来自人民的意见、关注人民的生活,那么每一个明天,都会比今天更加值得期待。
这就是孙志刚案为我们带来的最大启示。
作者:南宫钦
本页面二维码
© 版权声明:
本站资讯仅用作展示网友查阅,旨在传播网络正能量及优秀中华文化,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 联系我们 予以删除处理。
其他事宜可 在线留言 ,无需注册且留言内容不在前台显示。
了解本站及如何分享收藏内容请至 关于我们。谢谢您的支持和分享。
猜您会读:
-
来源:灯塔小居
-
逃亡者自述:迪拜就是第二个缅北,周围沙漠就是乱葬岗,白骨无数
“我在网上被骗了580万元!”2022年2月,离异“宝妈”周某走进南京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报案。周某没有工作,平时在家带孩子。她离婚的时候分了一套房子,卖掉后将500多万元存进... - 汉、唐、宋、明、清政治制度的演变与反思——基于《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的内容解构引言钱穆核心论断:中国传统政治绝非简单的"专制黑暗",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复杂体系...
-
本文转自:学习时报1942年冬,日本侵略军对胶东抗日根据地进行拉网合围大“扫荡”时,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马石山惨案”。胶东抗日军民同日军...
-
历史的轮回:犹太资本策略与我国关系的百年博弈——从满清铁路投资到现代东亚局势的深思
犹太资本在历史与当今的策略展现了一种惊人的相似性,特别是在处理与我国的关系上。回顾1895年,犹太金融家们巧妙地引导满清贵族阶层投资于美国铁路网络的建设热潮中,当时,... -
1938年,欧洲大陆正笼罩在纳粹德国的阴影之下,当年11月,“水晶之夜”标志着纳粹对犹太人开始了有组织的屠杀。在此之前,犹太人有一个极为关键的活命窗口。1938年3月,在希特...
-
一、1982—1985年间,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接连去世,四年丧三皇,克里姆林宫的葬礼就没停过。平均年龄70岁的苏共政治局人心惶惶,感觉再也折腾不起了...
-
多年前发生在祖国南疆的那场战争,我在记忆中是儿时刚懂事时看到的一张张粉红色的战报。伴随着战报中一个个胜利的消息,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的热情也在那时渐渐萌芽。数十年过去...
-
石家庄市建委退休干部郭光允与省委书记程维高较量八年——反腐斗士的艰难往事
郭光允:1942年生于河北蠡县,同济大学毕业。1973年起在石家庄市建委工作,1995年9月因检举程维高等人的腐败行径遭打击报复,被开除党籍,劳教两年。2003年,终获平反。著有《... -
蒋超良——这位从银行金融系统一路成长起来的“封疆大吏”、在2020年初时曾饱受舆论指摘的原湖北省委书记,终于还是没能逃过制裁,成了农历蛇年的正部级“首虎”。不过相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