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被初核,会经历些什么?

许多领导干部往往不知道,调查的开始,不是始于留置后,而是起于留置前。

这个阶段就叫初步核实,简称初核。在监委的内部程序上,会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核查组。经初核形成的结论是立案和留置的前提。

初核一般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行话叫“背靠背”的调查,就是说“我知道我在查你,而你不知道”。

那么,领导干部被初核时,会经历些什么呢?

概括起来,初核阶段三件事:

查清人、核实事、收集证。

查清人:就是给一个人画像,画出你在监委心中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时候,人事档案、个人申报事项都会被逐条梳理,家庭环境、成长轨迹、兴趣爱好、口碑风评,甚至公开报道里的发言、活动照片,都可能成为判断你行事风格的依据——是谨慎多疑,还是不拘小节?是好大喜功,还是低调沉稳?必要时,还会通过公安机关查询铁路航空出行记录和住宿登记信息,以分析核查同行同住人员,是行贿人,还是红颜知己。

核实事:围绕发现的问题线索,看核查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的那些事儿。

这里面,核查的门道可就多了。为了不”打草惊蛇“,核查组会综合研判初核的波及范围、涉及人员,有选择性地找人核实。

通常,会巧妙地通过被调查人单位纪委了解情况,或者秘密地与有关知情人员、证人进行谈话。

有时,核查组喜欢找已在押的领导干部、私营企业家了解情况,因为这些人已被关起来了,找他们说你的问题,他们当然没有什么心理压力,只会和盘托出,并且在这种场所会见也不会泄密。

必要时,还会对涉案的行贿人员,先行采取留置措施,在留置场所,直接突破。

收集证:重点固定“客观证据”。

口供可能会变,但银行流水、房产登记、工作批示、财务账目等等这些“硬证据”不会变,只要能收集的,在初核阶段就收集固定。

因为初核一般不会直接接触被核查人,所以这时收集证据不像留置之后的大张旗鼓,往往会用比较迂回的工作方式。

比如,你以为是公开的离任审计、例行审计,或者是一次正常的巡视安排,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可能只是借着审计、巡视在调取证据。或者说,找一个机构改革的由头,调取所有的会议记录、财务账目、项目合同,其实只看跟你有关的。没有经验的被核查人还蒙在鼓里,以为是正常的工作,结果往往就成了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

其实,许多被初核的领导干部,自己是有所感觉的,只不过太多是因为信息差,还有侥幸心理,使自己最终陷入了被动。“山雨欲来风满楼”,提前了解流程,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作为,才是稳妥之道。

懂监委,懂流程,才懂如何应对。

监察机关调查模式升级

当前监察机关的调查模式,已经升级为“合成作战”了。

一直以来,监委系统都在持续强调: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而如今,据我观察,这种理念已深度融入调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现在监察机关的调查方式已经升级到了“合成作战”模式,用两句话概括:

数字技术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数据调查与审查调查合成办案。

过去,监委开展调查工作一般分两个组,谈话(审讯)组、外调组。有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还会有综合组、审计组。

而现在,“合成作战”模式下,新增了信息化支撑组,如同“战略支援部队”——前端办案需要相关数据,后端迅速查询并完成反馈,让证据线索的获取既“稳”又“准”,大幅缩短了从线索发现到核实的时间,也让调查方向更具针对性。

在大数据正风反腐的背景下,这种模式的落地离不开人才与机制的双重保障。近年来,大批信息化专业人才加入监察队伍,多地市监委还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化科室,名称不一,有的叫网络信息室,有的称信息技术保障室,还有的名为电子数据调查室,但核心职能高度一致:通过技术手段为调查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撑。

更关键的是,反腐败本就是由监委牵头的系统工程,监委有能力整合民政、人社、国资、农业农村、医保、工商等各方数据资源。监委依托这些数据,建设专属于自己的数据库,搭建自己的信息化平台:从用于案件分析的大数据办案系统、覆盖多领域的大数据监督平台,到专注技术取证的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整合先进设备的科技装备联合实验室,再到实现跨区域协同的数字远程指挥室……这些平台的名字听着就很厉害,让调查工作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使调查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

监察调查工作信息化,已是大势所趋。

结合当前发展态势,我预判,未来的三个趋势:

一是逐步摆脱对公安机关信息化查询的依赖,建立自己的技术调查队伍。

有的案件需要高度保密,“自家人”与“亲家人”还是要有所区别的。

二是摆脱部分案件仅靠口供、缺乏其他证据的弊端。

通过电子取证技术、数据分析技术(比如公安经侦部门正在力推的“金析为证”)等技术手段,构建起更完整、更扎实的证据链。

三是以“算力”补充“人力”,摆脱人海战术。

人力有限,算力无穷。

让调查工作更精准、更高效,用技术手段破解复杂案件中的信息壁垒。

所以,随着这种“合成作战”机制的不断成熟,监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已不可“同日而语”。那些看似隐秘的行为、试图掩盖的痕迹,在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的“透视”下,早已清晰可见。这也提醒着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在共和国面前都将“丝毫必现”,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都难以遁形。

留置后发现:最不可靠的是人在顺境时结成的友谊

前些日子,我会见了一位当事人,曾是某地的局长。案情沟通完毕,他忽然叫住了我,说:“李律师,您知道吗,我是在第108天才交代的,谁都可以供出我的问题,唯独他不应该。”这个“他”是他的“铁哥们儿”,办案组从他的口中获取了关键证据,使这位局长在抵抗了108天之后,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在监委的谈话和审讯过程中,经常会用到“囚徒困境”理论,博弈论称之为“纳什均衡”,就是说,所有同案人员都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选择牺牲集团利益,从而导致全体参与人都吃亏的均衡状态。

尤其是在行受贿这类“对合犯”中,法律对各方面的设计是有利于行贿人的,这种设计更容易让双方陷入“囚徒困境”模式,相互撕咬。

听着是不是很残酷?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在这种高压的博弈之间,行贿方几乎无人能扛到最后,至少在我的执业生涯中,未曾见过。在监委强大的证据链和心理攻势面前,那份基于利益构筑的“同盟”,脆弱得不堪一击。所谓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你可以相信人,但是不要相信人性,因为人性经不起考验。

曾国藩说过一句话,“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顺境之时,权势如日中天,那些“以利交”者便蜂拥而至,围绕在你身边的人,分享着你的权力,其中又有几人真心相待?彼时围绕在你身边的“朋友”,看重的不过是你的利、你的势、你的权、你身上可供依附的“情”。

可能是因为我代理职务犯罪案件多的缘故,看到了太多的反差,但是,我始终相信人性中美好的一面。

如此看来,“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何其珍贵。人生至幸,或许不在于高朋满座时的喧嚣,而在于浮华落尽之后,仍有君子之交的清风朗月,仍有糟糠之妻的不离不弃。

留置之后,最不可靠的,是人在顺境中结成的友谊。

但是,我仍然祝愿大家,

友谊地久天长!

来源:李律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