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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21日 部分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工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工业交通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讨论陈伯达主持起草的《关于工厂文化大革命的十二条指示(草案)》,简称“十二条”。与会者不赞成其中提出的允许工厂成立派别组织、允许学生到工厂串连等内容。随后由谷牧(24)主持起草了一个修改稿《工交企业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规定》,简称“十五条”。其中说:“十七年来,工交战线基本上是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并规定:一、工业化大生产具有连续性和社会协作性,不能停产闹革命,只能有步骤分批分期地搞文化大革命。二、工人参加文化大革命活动,只能在业余时间进行,八小时工作制不能侵犯。三、学生不能到工厂串连。“十五条”遭到陈伯达和中央文革小组的反对和指责。

11月20日 中共中央转发北京市委十一月十八日《重要通告》。通告指出:“任何厂矿、学校、机关或其他单位,都不许私设拘留所,私设公堂,私自抓人拷打。”毛泽东曾指示陈伯达约王力、关锋(25)到北京各地去看看,哪里有私设公堂等情况,要立即放人,不许这样搞。

11月22日 听取周恩来、李富春(26)汇报《工交企业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规定》的起草情况和内容。毛泽东提出以下意见:一、工矿企业还是要分期分批进行文化大革命。二、八小时生产不能侵犯,工人只能在业余时间闹革命。三、文件改好后,让谷牧带个班子到上海、天津、沈阳听取各派工人的意见,继续进行修改,争取在十二月发出。四、原稿上把当权派划宽了,同意去掉“忘本、自私、压制群众”等几类人。

11月25日 经毛泽东同意,中共中央、国务院给华东局、浙江省委发电报,指出:温州市少数群众占领公安局,对维护治安、进行对敌斗争和保卫文化大革命,都极为不利,希望立即退出。其他地方如发生类似问题,请照此办理。

11月25日、26日 在天安门接见北京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红卫兵和革命师生二百五十万人。二十五日,从上午十一点半开始在天安门接见革命师生和红卫兵,持续四小时。二十六日,从下午两点半开始,乘坐敞篷汽车,接见排列在天安门广场和广场以西大道两旁,以及在西郊机场的红卫兵和革命师生。这是毛泽东第八次接见北京和来自全国各地的红卫兵和革命师生。从八月十八日以来的三个多月中,一共接见了一千一百多万人次。

11月下旬 两次审阅修改江青准备在即将举行的文艺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会上的讲话稿。在江青十一月二十四日送审的讲话稿上批示:“改了一点,供小组(27)同志们参考。”毛泽东的修改,主要是在文中加写了一段话:“事实上,多少年以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方面新旧斗争的变化,在文学艺术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文学艺术,以与旧的文学艺术相对抗。就是号称最难改革的京剧,也出现了新的作品。大家知道,在三十多年前,鲁迅曾经是领导文化革命的伟大旗手。”二十八日晨一时,在江青二十七日送审的讲话修改稿上批示:“又有点修改,似较妥当些。”主要修改是在稿中谈到派工作组的问题处,加写一段话:“但要指出,问题不在工作组的形式,而在它的方针、政策。有些单位并没有派工作组,依靠原来的领导人进行工作,也同样犯了错误。也有一部分工作组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并没有犯错误的。这就可以说明,问题究竟在哪里。”还把稿中“反对毛主席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一语,改为“以反对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为目标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1月30日 周恩来对以西安交大为首的红卫兵要求派学生代表列席中共陕西省委三级干部会议一事作出批示:“主席确实说过,红卫兵和革命学生不要参加党的三级干部会。”

12月2日 审阅周恩来十二月一日报送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革命师生进行革命串连问题的补充通知》稿,批示:“退总理照办。”这个补充通知对十一月十六日通知作了四条补充规定,要求十一月十六日以前到北京的外地师生和红卫兵,和正在全国各地串连的师生和红卫兵,必须在十二月二十日以前返回原地,从二十一日起吃饭、乘车不再实行免费。毛泽东审阅时,删去稿中“毛主席”之前的定语“我们的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补充通知于本日发出。

12月3日 审阅新华社新闻稿《首都革命文艺大军举行文艺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会》,批示:“退总理:已作修改,请再酌。”周恩来十二月二日的送审报告说:“这一报道已经文革小组通过,并经林彪同志同意,现送请主席审批。在第七、九、十三页中,有三处指名批判了一些人,是否合适,请主席批告。”毛泽东审阅时,删去了这三处所点的一些人的名字,包括:彭真、刘仁、郑天翔、万里、邓拓、陈克寒、李琪、赵鼎新、陆定一、周扬、林默涵、齐燕铭、夏衍、田汉、阳翰笙(28)。这篇新闻稿发表在十二月四日《人民日报》。

同日 周恩来在接见北京外国语学院十二个群众组织代表时,不同意他们到外交部“摸黑线”,并说:毛主席不赞成用“保皇派”的名称,因为伤人太多。“黑帮”、“黑线”也是如此。

同日 同意南京军区党委十二月一日的紧急请示报告,批示中共中央军委转发全国照办。报告提出:一、一切转业、复员军人,不准成立红卫兵或其他名义的单独组织,只应参加所在单位的文化革命组织;二、不准冲击解放军机关及所属部队,也不许到部队串连和散发传单;三、所有复员、转业军人,必须保持和发扬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协助解放军加强备战,保卫文化大革命。

12月4日—6日 林彪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谷牧关于《工交企业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规定》稿修改情况的汇报。会上,林彪等人批判并否定了这个规定稿。

12月9日 下午,在中南海游泳池住处出席周恩来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碰头会。会议讨论通过了陈伯达等重新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通称“工业十条”。文件规定:工人群众在文化革命中有建立革命组织的权利,各单位工人群众之间、工人群众组织之间,可以在业余时间,在本市革命串连,交流文化革命经验。学生可以有计划地到厂矿,在工人业余时间进行革命串连。工人也可以派代表到本市学校进行革命串连。这个规定草案于十二月十日发出。

12月15日 阅周恩来十二月十三日送审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草案)》。周恩来在送审报告中说:“通过这一文件的手续,请主席考虑,是在主席处约集常委和文革小组的少数同志一谈,还是仍采用上次方式请林彪同志主持召集政治局、书记处、文革小组、北京市委各同志一议,究以何者为好,请主席批示。”毛泽东批示:“退总理办。请林彪同志主持开会通过,旋即发出。”本日,林彪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草案)》。草案指出:农村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农村文化大革命也要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实行大民主。在队与队、社与社之间,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进行串连,还可以组织一批学生下乡串连。这个文件于十二月十六日发出。

12月16日 林彪为《毛主席语录》写再版前言。其中写道:“毛泽东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12月21日 在中南海游泳池住处会见波兰共产党临时中央代表杨力,康生、伍修权(29)在座。谈到反对修正主义时,毛泽东说:单反赫鲁晓夫(30)的修正主义是不够的,还要反我们党内的修正主义。过去我们做了一些,只是修修补补,没有当作整个阶级斗争去做。这不是个别人的问题,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

12月25日 阅关锋十二月二十四日给江青的请示报告。报告说:《红旗》杂志元旦社论稿,引用了主席的《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还引用了主席对《人民日报》评论员《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的批注。引用主席这些话,公开发表出来,是否妥当?毛泽东批示:“关锋同志:都不要引用。”

12月26日 七十三岁生日。晚上,临时通知一些人到中南海游泳池住处吃饭,江青、陈伯达、张春桥(31)、王力、关锋、戚本禹(32)、姚文元等参加。饭前,毛泽东在谈话中说:社会主义革命发展到新的阶段,苏联复辟了,十月革命的策源地不行了。苏联的教训说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能不能保持住政权,能不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这是新的中心课题。问题出在党内,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阶级斗争没有完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同资产阶级、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在党内代理人的全面较量。我们这次搞了个文件——“五一六通知”,广播了一张大字报,搞了个红卫兵大串连,大串连使全国革命连成一片。整个文化大革命的过程都是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较量,现在还在继续。资产阶级在党内还有一定的市场,还有大批干部世界观没有改造或没有改造好,这就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市场。这些代表人物顽强地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利用这个社会基础,他们本人是党的各级领导者,在党内有影响。中国现代史上革命运动都是从学生开始,发展到与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相结合,才有结果。这是客观规律。五四运动就是这样,文化大革命也是这样。吃饭时,毛泽东祝酒,说:祝全国全面的阶级斗争!

同日 阅李雪峰(33)本日在华北局机关的检讨要点,删去其中的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列主义的顶峰,是最高最活的马列主义”等语,并批示:“伯达同志:此件不知中央常委、中央文革小组各同志都有没有?请你们议一议,此件是否是正确的,是否有发给各地作参考之用的价值?因为各地很多同志至今还没有如实地诚恳地作自我批评的决心,极有帮助他们的必要,你看如何?”李雪峰检讨了六月初至七月中旬领导北京市文化大革命运动所犯的“方向、路线错误”。二十八日,毛泽东在李雪峰二十七日送审的检讨修改稿上批示:“退李雪峰同志:修改得好,可照此发出。”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批转李雪峰的检讨要点。

同日 阅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月二十三日给中央并东北局的报告,批示:“陈伯达同志:请你和小组同志们看一看这个文件是否可以转发到县、团级作参考材料用。我看似乎比雪峰同志那个检讨还要好一些。文尾所说附件(34)还未收到。”黑龙江省委的报告说:我省于十一月十四日到十二月七日召开了省、地(市)、县三级干部会议,集中解决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两条路线斗争的认识和怎样正确对待自己这三个主要问题。整个会议的过程,都是做政治思想工作的过程。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批转这个报告。

12月28日 阅中共黑龙江省委文化革命办公室十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城市街道开展文化大革命急需明确的几个问题向中央文革小组的请示报告。报告说:我们认为街道运动的重点,应该是斗争党内(街道办事处以上的负责干部)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反动的资产阶级分子。街道居委会的主任,不能算作当权派。在运动中,应该依靠工人、贫农、下中农家庭出身的职工家属和革命群众,团结其他劳动人民。毛泽东批示:“伯达同志:(一)应复电,同意按他们意见去做;(二)请省委在再做一段工作,取得更多经验后,写出具体条文若干条,报告中央。以上请酌办。”本日,中共中央复电黑龙江省委并告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同意按黑龙江省委的意见去做。

同日 阅傅连(35)十二月十二日来信。信中说:主席这次又救了我(36),我再一次深深地感谢您!自从对我进行斗争以来,所有的政治待遇都一律取消了,文件不能看,报告不能听,就连我在政协常委的待遇也取消了。应如何安排?请主席考虑!毛泽东批示:“傅医生:前后送来各件,都看到了。政治安排问题,很多人同样,现在还谈不到,等将来再说。”“对自己的一生,要有分析,不要只见优点,不见缺点。”

12月29日 在中南海游泳池住处召开会议,批评江青未经中央批准就擅自指责陶铸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江青等人在十二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碰头会上,说陶铸“是中国最大的保皇派”。

12月30日 经毛泽东审阅同意,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大搞“红海洋”(37)的通知》。

12月31日 周恩来在同清华大学造反派头头蒯大富(38)等谈话时说:主席不同意让王光美回清华检查。

同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对大中学校革命师生进行短期军政训练的通知》。通知说,毛主席最近接见全国各地来京革命师生时,向林彪多次提出:“派军队干部训练革命师生的方法很好。训练一下和不训练大不一样。这样做,可以向解放军学政治,学军事,学四个第一,学三八作风,学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加强组织纪律性。驻京部队派干部训练革命师生的经验很好,很有成效,应当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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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宗仁,原国民党桂系首领。曾任国民党政府副总统。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引退后任国民党政府代总统。国民党政权被推翻后去美国。1965年7月,偕妻子郭德洁从海外回到中国。

(2) 周恩来,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3) 陶铸,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顾问。1966年底被打倒。1969年11月30日在合肥去世。1978年12月中共中央为陶铸平反。

(4) 林彪,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组织、领导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政变阴谋败露后,于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出逃,摔死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1973年8月被开除党籍。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林彪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

(5) 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8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陈伯达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6) 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被打倒。1973年3月、12月先后恢复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等职。1975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解放军总参谋长。1976年4月受“四人帮”诬陷,再次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77年7月在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恢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解放军总参谋长职务。

(7) 刘少奇,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被打倒。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错误地通过决议,宣布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在河南开封逝世。1980年2月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昭雪。

(8) 指1966年8月13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

(9) 聂元梓,曾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党总支书记。当时任北京大学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后任“首都大专院校红代会”核心组组长、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北京大学革委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1971年初被隔离审查。1978年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被逮捕。1983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10) 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73年8月又任中央副主席)、中央书记处书记(至1969年4月)、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0年11月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组长。“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5年12月16日在北京去世。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宣布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对其所做的《悼词》。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康生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

(11) 康、梁,指康有为、梁启超,中国近代改良派代表人物,戊戌维新运动的重要活动家。

(12) 聂荣臻,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1968年2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75年1月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钱学森,物理学家、空气动力学家。当时任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70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防科工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13) 马林科夫,1953年3月任苏联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至1953年9月)、苏联部长会议主席(1955年2月改任副主席)。1957年6月苏共中央通过《关于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和莫洛托夫反党集团的决议》,马林科夫被撤销苏联共产党中央主席团委员和中央委员职务。同年7月被撤销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职务。

(14) 吴晗,历史学家。原任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副主席兼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因写作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等,受到错误批判。1969年10月被迫害致死。1979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北京市委为吴晗平反。

(15) 姚文元,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1967年2月又任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3月任第一副主任)。1968年8月又任红旗杂志社负责人。1969年4月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70年11月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1971年1月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姚文元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6) 陈毅,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69年4月任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事办公室主任、外交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17) 见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18) 萧华,当时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央军委副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1967年1月又任全军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1967年7月被打倒。1975年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第二政治委员。

(19) 王光美,刘少奇的妻子。

(20) 江青,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1967年1月又任全军文化革命小组顾问。1969年4月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70年11月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文化大革命”中组织、领导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江青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21) 冯定,哲学家。当时任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22) 黎笋,当时任越南劳动党中央第一书记。

(23) 1966年11月初,以上海国棉十七厂造反派头头王洪文等为首的上海一些工厂的群众组织,串连筹建“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没有得到中共上海市委的承认,王洪文等指责为“压制革命造反”。11月10日,王洪文率领两千多名工人在上海北站强行登上火车,要去北京请愿。列车行至安亭站被上海铁路局下令停车,王洪文煽动工人卧轨拦车,造成沪宁铁路交通中断31个小时。“安亭事件”发生后,中央确定的原则是不向“工总司”妥协,并派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张春桥前往上海处理。张春桥到上海后擅自发表言论,表示支持“工总司”,说“工总司”可以存在下去。这个表态立刻得到中央文革小组的支持。

(24) 谷牧,当时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1973年3月、5月先后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革委会副主任、国家计划委员会革委会副主任,同年8月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75年1月又任国务院副总理。

(25) 王力,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红旗》杂志副总编辑。关锋,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红旗》杂志副总编辑。1967年1月又任全军文化革命小组成员。1967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对王力、关锋停职审查,1968年1月被关押,后被开除党籍。

(26) 李富春,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69年4月任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27) 指中央文革小组。

(28) 彭真,原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市长。“文化大革命”开始,被错误地打成所谓“彭、罗、陆、杨反党集团”首要成员,后被关押。1979年2月中共中央为彭真平反。刘仁,原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北京市政协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3年10月26日去世。1979年1月中共北京市委为刘仁平反。郑天翔,原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万里,原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副市长。邓拓,原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候补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开始受迫害。1966年5月17日去世。1979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北京市委为邓拓等平反。陈克寒,原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李琪,原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鼎新,曾任北京市文化局局长、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陆定一,原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文化部部长。“文化大革命”开始,被错误地打成所谓“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成员,后被关押。1979年6月中共中央为陆定一平反。周扬,原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被关押。在毛泽东1975年7月2日批示后,7月12日被释放。1979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文化部党组的决定,指出解放后17年文化部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根本不存在什么“文艺黑线”和以周扬等为代表的所谓“黑线代表人物”问题。凡是因所谓“文艺黑线”错案受到打击和诬陷者一律彻底平反。林默涵,原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之一。齐燕铭,原任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共文化部党组书记、文化部副部长,1965年三四月被免职。1966年3月任济南市副市长。“文化大革命”中被关押,1974年9月被释放。1975年10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顾问。夏衍,原任文化部副部长、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之一。田汉,原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之一。阳翰笙,原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副会长。“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打成所谓“文艺黑线代表人物”之一。

(29) 伍修权,当时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至1968年4月)。1975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30) 赫鲁晓夫,原任苏联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1964年10月被撤销职务。

(31) 张春桥,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副组长、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华东局宣传部部长。1967年2月、5月又先后任上海市革委会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9年4月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73年8月又任政治局常委)。1970年11月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1971年1月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1975年1月又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同江青一起组织、领导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并被撤销在上海市的党内外一切职务。1977年7月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张春桥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32) 戚本禹,当时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1967年8月在关锋、王力被停职后参加《红旗》杂志编辑工作。1968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对戚本禹停职审查。1980年7月戚本禹被逮捕。1983年11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和打砸抢罪,判处戚本禹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33) 李雪峰,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至1971年1月)、华北局第一书记兼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分别至1966年12月、1967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第一政治委员(至1971年1月)。1968年2月、3月先后任河北省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1年2月所任职务被免去)。

(34) 指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省委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所犯路线错误的检查和今后运动意见》。

(35) 傅连,原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8年3月29日去世。

(36) 毛泽东1966年9月3日曾在傅连8月28日来信上批示,对傅连应予保护。

(37) 指当时城市中有些党政军机关部门,借口“写毛主席语录”、“美化市容”等,用红色油漆把大门和大片的墙涂成全红色。

(38) 蒯大富,当时是清华大学群众组织“井冈山兵团”总负责人。后任“首都大专院校红代会”核心组副组长、北京市革委会常委。1970年11月被隔离审查。1978年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杀人罪、诬告陷害罪被逮捕。1983年3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蒯大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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