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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xǐ),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jù)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

——﹝战国﹞孟子《孟子·滕文公上》

■释义

孟子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意思是,天下万物没有同样的,它们都有自己的独特个性,这是客观存在。孟子指出,物品的价值有的相差一倍、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百倍,有的甚至相差千倍、万倍。倘若你将它们等同看待,就是扰乱天下。为此,孟子举例说明,如果巨屦(做工粗糙的鞋)与小屦(做工精细的鞋)同样价钱,那么,谁还肯做小屦呢?

孟子这段话强调了事物的差异性。物质世界如此,人的精神世界亦然。《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人们内心世界的不同,就像他们各不相同的面貌一样。可见,差异性是普遍存在的。

与孟子“物之不齐”的观点相对立,庄子则主张“齐物论”。庄子认为世间万物看起来千差万别,但归根结底又是齐一的,这就是“齐物”,其思想主旨是“听其不齐而自齐”。这反映了道家和儒家思想的不同,也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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