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容不下批评和异见,也就无自由可言!

1917年的中国思想界,正处在一场剧烈的裂变之中。《新青年》高举文学革命的大旗,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的浪潮席卷而来,而浪潮之中,两位核心旗手的分歧却悄然浮现。

陈独秀在接到胡适的书信后,态度决绝如铁:“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在他看来,白话文的合理性已然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任何反对之声都无需置喙,更不值得辩论。

而另一边,远在美国的胡适却显得格外审慎,他在信中恳切地写道:“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他虽高举革命大旗,却从未将自己的主张视为绝对真理,反而极力倡导容纳异议、自由讨论。

同样是追求思想的革新与社会的进步,陈独秀的果敢锐气里藏着不容置喙的独断,胡适的平和迂缓中却透着对异见的敬畏。这场百年前的思想分歧,恰是一道穿透时空的命题:当我们坚信自己手握真理之时,是否还能为反对的声音留一方天地?

胡适终其一生都在给出答案,而历史也用无数实例反复印证:容不下批评的地方,从来都容不下真正的自由。

正义的火气:不容忍的心理根源

“不容忍之害,往往源于自以为是的正义。”胡适在给苏雪林的信中深刻指出:“‘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这种“正义的火气”如同熊熊烈焰,既能照亮前路,也容易焚毁异己。历史上,从十字军东征到法国大革命后期的恐怖统治,从意识形态极端化到现代网络暴力,多少悲剧都源于这种无可置疑的“正义感”。柏拉图曾言:“那些坚信自己掌握绝对真理的人,往往最为危险。”因为他们不仅相信自己是正确的,更认为有义务,甚至有权利用强制手段让他人接受这种“正确”。

现代社会心理学研究揭示了这种心理机制:当人们将某个信念与自我认同深度绑定,任何对该信念的挑战都会被感知为对自我的攻击。这时,批评不再是观点的交流,而变成了尊严的挑衅。于是,防御机制启动,对话空间关闭,思想市场的大门随之紧锁。

容忍的第一道屏障,正是我们内心那面名为“绝对正确”的旗帜。

南宋学者吕祖谦曾言:“善未易明,理未易察。”这八个字,被胡适视为“医治武断病与幼稚病的一剂圣药”。真正的智慧,始于承认自身认知的局限,即我们所见的世界,不过是透过自身经验、教育和立场的棱镜折射出的影像,而非真实本身。

科学史上的许多进步,恰恰来自那些愿意怀疑“绝对真理”的人:哥白尼挑战地心说,达尔文质疑特创论,爱因斯坦修正牛顿力学……每一次思想革命,都始于对“我已完全正确”这一幻觉的暴击。

想法不一定对,不妨求同存异

1946年,胡适在北大开学典礼上告诫学子:“大家都应该觉得我们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是难免有错的。因为难免有错,便应该容忍逆耳之言;这些听不进去的话,也许有道理在里面。”

这一教诲,道出了自由社会的认识论基础。在浩瀚的真理海洋面前,每个人的认知都只是一粟一瓢,仅凭一己之见便断言是非,本身就是一种认知上的狂妄。

思想的多样性,恰如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是社会创造力和适应力的源泉。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论自由》中雄辩地论证:即使一个意见是错误的,它也可能包含部分真理;即使它完全错误,与正确意见的碰撞也能使真理更加清晰、更有活力。当一个社会只允许一种声音时,这种声音会逐渐丧失自我更新的能力,最终僵化衰败。

容忍批评,本质上是为思想保留自我修正的可能。正如卡尔·波普尔所言:“知识的增长不在于不断增加确定性的积累,而在于通过猜测与反驳不断修正错误。”容忍那些“逆耳之言”,就是保留了我们修正错误、接近真理的机会。

不容忍之害:从个人偏执到社会窒息

容不下批评的代价,从来都不止是错失修正错误的机会,更会催生专断与武断,最终酿成难以挽回的危害。这种危害,从个人蔓延到群体,从思想领域渗透到社会生活,轻则导致个人的认知僵化,重则造成社会的窒息与灾难。

在个人层面,不容忍批评的本质是一种认知上的“自我闭环”。一个人如果长期听不到反对的声音,就会陷入“信息茧房”与“回声室效应”的双重陷阱,将自己的错误见解不断强化,最终变得偏执而狭隘。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三国时期的马谡,自恃熟读兵书,对王平“当道扎营”的建议嗤之以鼻,执意“舍水上山”,最终导致街亭失守,不仅自己身首异处,更让蜀汉北伐的大业遭受重创。马谡的悲剧,根源就在于他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将自己的军事见解视为绝对真理,最终在独断中走向失败。

而在社会与历史的层面,不容忍异见的危害则更为深远。当一种思想被奉为绝对真理,当批评被视为异端,整个社会的思想活力便会被扼杀,陷入万马齐喑的窒息状态。胡适曾担忧地说:“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这种担忧,在历史上曾多次变为现实。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亲历过这种不容忍的恐怖,当他听闻图卢兹的新教徒卡拉斯因被诬告谋杀改信天主教的儿子而被判处车裂极刑时,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事实上,卡拉斯的儿子是因抑郁自杀,而指控他的理由仅仅是“新教不允许子女改信天主教”这一谣言。但在当时不容异见的社会氛围中,理性的辩解毫无意义,卡拉斯最终在痛苦中死去。

伏尔泰为此奔走呼号四年之久,最终为卡拉斯平反昭雪。他之所以如此执着,正是因为他深知:不容忍的风气一旦蔓延,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正如他所言:“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拼死拥护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的背后,是对不容忍之害的深刻洞察。

中国历史上,类似的教训同样惨痛。明清时期的“文字狱”,便是不容忍异见的极端表现。统治者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将任何可能的“异端思想”都视为洪水猛兽,无数文人因一句诗、一篇文而惨遭杀身之祸。

乾隆年间,江西举人王锡侯因编纂《字贯》,未避康熙、雍正、乾隆的名讳,便被视为“大逆不道”,不仅自己被处斩,家人也遭到牵连。这种极端的不容忍,使得当时的知识分子人人自危,只能埋头于故纸堆中从事考据之学,不敢有丝毫的思想创新。整个社会的思想活力被彻底扼杀,中国也因此在近代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胡适对这种不容忍的危害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他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写道:“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这种喜同恶异的习惯,一旦与权力结合,便会催生专断与独裁。

更值得警惕的是,不容忍的风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当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开始用暴力或非暴力的方式压制异见,其他人便会纷纷效仿,最终形成“以独断对抗独断”的恶性循环。就像胡适所担忧的那样,一个不容忍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残忍而残酷的社会,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唯一的生存法则就是“消灭异己”,而不是“尊重差异”。这样的社会,何来自由可言?

容忍比自由更根本

“我总以为容忍的态度比自由更重要,比自由更根本,”胡适直言不讳,“我们可以说,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会上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

这一洞见揭示了自由的一个原则:自由不仅是“我可以做什么”,更是“我允许别人做什么”。当人们只关心自己的表达自由,却对他人的不同意见无法容忍时,这种“自由”是单向的、自私的,最终也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在一个不容忍的社会里,今天的多数派可能成为明天的少数派,今天的批评者可能成为明天的被压制者。

容忍的真正考验,不在于我们如何对待那些与自己一致的人,而在于我们如何对待那些与自己相左的人。 伏尔泰那句“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之所以成为自由精神的经典表达,正是因为它揭示了容忍的核心:尊重那个持不同意见的“人”,而非仅仅尊重与自己一致的那个“观点”。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的历史实践,深刻体现了这一原则。从允许批评政府到保护不受欢迎的言论,从允许焚烧国旗到保护仇恨言论(除非直接煽动暴力),这种保护的核心逻辑是:一旦我们开始划定“可接受的言论”与“不可接受的言论”的界限,这条界限将不可避免地不断移动,最终威胁到所有人的言论自由。

容忍批评,也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机制。阿克顿勋爵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之所以历久弥新,正是因为它揭示了一个真理:没有批评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专断。批评如同权力的镜子,让它看清自己的缺陷;如同权力的刹车,防止它冲向悬崖。

容忍的文化建构

容忍的精神,应当渗透从个人修养到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胡适警示我们:“切不可把我们自己知识经验得来的见解认作‘上帝意志’,人的见解是可以有错的,可以修正的;变作了神意,就有武断的危险。”

个人层面的容忍,始于自我怀疑的勇气。 这要求我们培养一种苏格拉底式的“认知谦逊”,即时刻意识到自己的观点可能是不完整的、有偏见的,甚至是错误的。这种谦逊不是缺乏自信,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自信:相信自己的思想能够经受挑战,在与他人的对话中变得更丰富、更完善。

国家层面的容忍,则需要制度化的保障。 这不仅包括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还包括一整套防止多数暴政、保护少数权利的机制。美国开国元勋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指出,共和政体的最大挑战在于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因此需要设计精巧的分权制衡机制,使多数人的意志不能轻易压制少数人的权利。

历史告诉我们,容忍文化的建立需要时间,却可能在一夜之间崩塌。魏玛共和国的失败、二战的悲剧警示我们,当经济危机与社会动荡来临时,人们容易放弃复杂的容忍,拥抱简单的绝对。因此,容忍不仅是一种个人美德,更是一种需要精心维护的社会资产。

正如胡适晚年所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在这个观点日益极化、对话日益艰难的时代,容忍的精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珍贵。它不是要求我们放弃立场,而是要求我们在坚持立场的同时,保持对他人的尊重;不是要求我们停止批评,而是要求我们在批评的同时,保持自我怀疑的清醒。

真正的自由,不是免于批评的自由,而是在批评中依然保持开放、在差异中依然保持尊重、在不确定中依然保持对话的自由。 唯有当容忍之光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自由之树才能在多元的土壤中深深扎根,茁壮成长。

来源:读书人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