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级奇案,过于震撼

繁体

X级奇案,过于震撼

(半生凄苦 王十六)

明代的《律条公案》里,记载过这么一个故事。

山东郓州东平府,有个叫做王十六的人。

王十六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且家境贫寒,小时候差点饿死,好在他这个人吃苦肯干,跟着一个外地的老师傅学会了打造首饰的本领,靠着这个本领,王十六不仅混了口饭吃,日子还越过越好,他在东平府永嘉巷置办了个小铺子,专门做首饰生意。

您别说,生意还挺好,短短半年时间,王十六就赚下十六两的白银。

对于王侯将相,对于权贵来说,这些钱就是九牛一毛,但是对王十六这样的底层百姓来讲,十六两那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赚钱之后,王十六没有胡吃海塞,没有嫖娼赌博,而是找到媒婆,用这十六两银子娶了一个媳妇。

他娶下的这个媳妇,叫做杨氏。

要说杨氏,长得真不赖,云鬓堆叠,斜插一支步摇,肌肤胜雪,乌发如云,几缕青丝垂落颊边,更添几分慵懒风致,尤其是这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澄澈潋滟,眼波流转处,带着三分笑意,七分明媚,直叫人不敢直视。

王十六能娶到这么好看的媳妇,那他都不是祖坟冒烟,得是祖坟着火。

不过您说杨氏真就长成这样么?肯定不是,这只是作者艺术化的一种想象,实际上真长什么样,那谁也不知道,反正总而言之,好看那是肯定的。

而且,杨氏贤良淑德,操持家室,和王十六感情非常好,夫妻二人过的正是好日子。

王十六的首饰铺附近,有间当铺,这当铺呢,是一个叫做刘信七的人开的。

刘信七祖籍徽州,是徽商出身,家资阔绰,他这个当铺也是规模颇大,在东平府算是数一数二了。

当铺,什么东西都收,但主要收的是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刘信七是富商,但他对金石宝器没有研究,所以只要有人拿着首饰到当铺来抵押,刘信七都会拿着首饰到王十六的铺子里,请王十六帮他辨别真假。

刘信七的铺子大啊,生意也好,去当东西的人就多,当首饰的也不少,刘信七一天到晚总往王十六的铺子里跑,这一来二去,刘信七就发现,这王十六草民一个,竟然娶得杨氏这么一房美艳娇妻,他心里是好生羡慕,又羡慕又嫉妒,嫉妒中还有几分惦记,慢慢的他就开始贪图杨氏的美色,想要找个机会把杨氏给弄到手。

所以,刘信七拿着首饰去找王十六鉴定,一半原因是他真的需要王十六帮忙,可另外一半原因,也是因为刘信七要借这个缘故,有事没事就跑到首饰铺里看上杨氏那么两眼。

首饰铺对面,有间民房,民房前头搭了个棚子,这是一个姓奚的屠户搭的,他专门在这里卖猪肉。

奚屠户一整天都坐在棚子里卖肉,他就瞧见刘信七一天十来趟的往首饰铺里跑,他就风言风语,说王十六的媳妇不是省油的灯,这肯定是相中了刘信七有钱,和刘信七搞上了破鞋。

那奚屠户为什么这么想呢?实际上这个奚屠户,他也没安好心,他也垂涎杨氏的美色,自打杨氏嫁给王十六的第一天开始,奚屠户就十分眼红,恨不能将杨氏拥之入怀,一亲芳泽。

他自己得不到,他就在内心里贬损杨氏,认为人家是荡妇,好满足自己的变态的心理。

几个月之后,王十六接了个大活,邻县有家大户,生了对龙凤胎,要王十六去给俩孩子各打金锁,金镯一对,因为离得远,王十六老早就走了。

奚屠户就住在对门,王十六在家不在家,他是一清二楚,他知道此时就杨氏一人在家,那对他来说,这就是天赐良机,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实在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色心驱使,到了晚上,奚屠户把摊子一收,蹑手蹑脚的可就溜进了首饰铺,他登堂入室,走入睡房,正巧碰到杨氏解衣欲睡,他哈喇子差点没流下来,一把抱住杨氏,说了些淫词浪语,就要强迫杨氏和自己求欢。

要说这杨氏,真是烈女,面对奚屠户的侵犯,她是激烈反抗,抵死不从,她用尽全身力气和奚屠户做抗衡,甚至一度都要挣脱奚屠户的控制。

杨氏不从,奚屠户十分生气,他不仅生气,他还有点恼羞成怒,他在心里就寻思,说好你个杨氏啊,我看你平日里和那刘信七眉来眼去,自在的很,你和他日日调情,怎的我奚屠户要和你发生关系,你就不干?

X级奇案,过于震撼

(丧心病狂 奚屠户)

奚屠户认为,是杨氏瞧不起自己,他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越想越觉得自己没面子,干脆,他从房中抄起一柄快刀,不由分说,直接把杨氏的头给砍了下来。

杀人,在奚屠户这样的恶徒看来,和杀猪也没有什么两样。

午夜时分,月光凄迷,奚屠户踹开房门,拎着杨氏的头颅走在街上,然后随便的扔到了一户人家门口。

奚屠户刚走,当铺里的刘信七跟他正好打了个时间差,刘信七也身形鬼祟的来到了首饰铺,他也惦记杨氏挺老长时间了,也想要趁着王十六不在家,找杨氏求奸。

奚屠户走的时候,是把灯给吹灭了的,所以刘信七只好摸黑走进睡房,见房里没动静,以为杨氏睡在床上,他心下大喜,两只手就往床上摸,结果摸来摸去,只摸到床上黏糊糊的一片,拿起手一闻,竟是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另外一只手仍在摸索,却是摸到了杨氏断开的脖颈处——刘信七差点没晕过去,他呜哇怪叫一声,瘫软在地,一步一步的爬出睡房,又爬出铺子,终于用最后的力气站了起来,最后踉踉跄跄的逃回了当铺。

且说这后半夜,王十六替东家打完了金锁金镯,领了报酬赏钱,本来他心情还挺好,知道妻子爱吃糖酥,他还专门买了两盒,可是回到家,推开门,走入卧房,映入眼帘的却是妻子的凄惨死状。

尸体已经僵硬,脖颈处伤口狰狞,鲜血流了一床一地。

两盒糖酥滑落坠地,四分五裂,就如王十六努力半辈子才有的这个家,在这一刻,也已经尽数幻灭。

一阵痛哭之后,王十六恍如隔世,可他也逐渐反应过来,妻子的头颅被人砍下,不翼而飞,这样的血海深仇,自己不能不报,自己一定要把凶手给揪出来!

王十六怀疑的对象,没别人,正是当铺的刘信七。

你看平时他这首饰铺也没人来,就刘信七天天往这跑,妻子以前就跟王十六说过,说这刘信七不是好人,眼珠子乱转,总往自己身上瞟,王十六当时还没当回事儿,可现在想来,这刘信七可真是太有嫌疑了,莫不是垂涎自己妻子美色,趁着自己不在家,前来逼奸,妻子不从,他便痛下杀手?

想到此处,王十六立刻出门,奔当铺而去,到了当铺,王十六一眼就看到刘信七在柜台子里边躺着,这厮双眼无神,浑身发抖,最主要的是,刘信七满手是血,还没干透呢。

眼前此情此情,王十六几乎瞬间就认定,是刘信七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他二话不说,拽起刘信七就去见官,状告刘信七逼奸妻子不成,害人行凶,要官府为自己主持公道。

刘信七呢,一来他没法解释自己手上的血是怎么回事儿,因为他总不能说自己真的大半夜跑到首饰铺去,想要对杨氏欲行不轨,那就越描越黑了。

二来,刘信七摸到杨氏的尸身之后,他吓坏了,他的那个反应,和杀人之后的慌乱无措也差不多了。

一切的一切,都在引导着大家认为他刘信七就是杀人凶手,官府自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古代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其实相对来说比较有限,最主要的是在古刑讯逼供时有发生,作者记得以前在杂志上看到过一个说法,说古时只要见了官,无论原告被告,升堂之前都要各挨上十板子,目的是为了杀一杀草民的威风,这个说法的真伪有待商榷,但是对刘信七来说,既然他在本案中有严重嫌疑,官府肯定是不会轻易绕过他,升堂之后,衙役们把刘信七按在地上那是好一顿打,打的刘信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酷刑之下,也不用审了,他直接就认罪了。

犯人既已认罪,当即被押送大牢,判了死刑,秋后论处。

刘信七要被杀头,街坊邻居们都感觉出了一口恶气,因为大家早就觉得刘信七不像好人,又为王十六的遭遇而感到唏嘘,这下刘信七要认罪伏法,头颅落地,街头巷尾那是奔走相告,说人间自有公道。

大家都恨不得刘信七早点死,只有刘信七的儿子,名叫刘仪,他始终不相信父亲有罪,不相信父亲能干出逼奸杀人的这种恶事来。

刑期将近,刘仪是分外着急,他四处托人求情,还花重金贿赂官府,要敬送官府纹银一千两,只求留得父亲一条性命,可偏偏官府不吃这一套,很廉洁,刘仪贿赂都贿赂不出去。

有些朋友可能对一千两没有什么概念,在当时来说,别说对普通人了,就是对县令大老爷,这也是一笔巨款,是天文数字,要知道本朝县令的年俸,可只有区区四十五两。

可见,东平府是要彻底坐实这个案子,不容有私。

X级奇案,过于震撼

(招灾惹祸 刘信七)

只不过,这刘信七啊,虽然已经被押送死牢,卷宗勾红,可他究竟还是没死成。

怎么说没死成的呢,就在要把刘信七杀掉的这个节骨眼儿上,京师派到山东地区一个叫做马鸣亮的巡抚,在山东地界巡查,正好就走到了东平府地界。

明朝的巡抚,相当于特派专员,权力大的惊人,军事,民政,刑律,治安,就没有他不管的。

马鸣亮的到来,对刘仪来说无异于是救命稻草,他立刻跑到巡抚衙门击鼓,要为父亲伸冤。

马鸣亮这个人,官声极好,刘仪声嘶力竭的为他父亲喊冤,他又是巡抚,肯定不能不管,所以马鸣亮很快就受理了这桩案子。

刘信七一看有人替他做主了,终于道出实情,说自己的确是去过首饰铺,目的也的确不良,是想要滋扰杨氏,可是自己去的时候,杨氏已经死了,自己误打误撞沾了一身血,吓破了胆,直接就走了。

自己于道德方面有亏,还犯了私闯民宅之罪,可自己没行凶没杀人,自己罪不至死啊。

这真是:

当铺幌子挂得响,鉴宝为名暗偷香。夜半摸进邻居床,摸得一手血冰凉。

色胆包天似豺狼,哪管伦理与纲常?若非屠刀抢先亮,丑事败露更肮脏!

魂飞魄散牢里躺,冤屈临头悔断肠。早知今日刑狱事,何苦当作采花郎?

马鸣亮听完,他没说话,只是把原告王十六叫来,通过王十六,了解一下王十六的人际关系,社会情况,以及东平府永嘉巷的住户信息。

因为记载的缺乏,已经无从得知马鸣亮是得到了什么线索,从而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到了奚屠户的身上,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马鸣亮估么刘信七多半是冤枉的,而真凶则十有八九是这个奚屠户。

原文里说:

后问王十六:“当时董爷拿你一干犯人鞫问,党里邻佑俱来看否?”十六曰:“惟邻居宰猪名奚云者不在。”

意思是,当时这个案子发生的时候,还比较轰动,百姓们都知道了,所以审问刘信七的时候,基本上左邻右舍,全都到衙门里来围观了,只有奚屠户十分反常,别人都去看热闹,就他在家里待着,马鸣亮就是通过这一点对奚屠户起了疑心。

在作者看来,这个怀疑太过牵强了,缺乏直接证据链,想必应该是有其它证据,不过今人恐难知晓。

马鸣亮一声令下,衙役们又把奚屠户给捉来审问,要说这奚屠户,不仅心理素质强,身体素质更强,问询问话,他对答如流,毫不露怯,给他上刑,之前对付刘信七那一套全在他的身上使一遍,甚至比打刘信七还狠,把奚屠户打的都快站不起来了,可他就是死活不认罪,绝不承认杨氏是自己杀的。

奚屠户不认罪,没办法,只好暂时先把他给关起来。

关起来之前,马鸣亮对奚屠户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马鸣亮说,如果不想再遭罪,想要让我放了你,那也好办,因为杨氏这尸体啊,她没有头颅,本官不好结案,现在你只要给我随便找个头颅来,把这个缺给我补上,我就把你给放了。

奚屠户听马鸣亮这么一说,他是叫苦不迭,早知道当时就把杨氏的头颅私藏起来了,这时候正好派上用场,偏偏杀人当晚,他随手就把杨氏的头颅扔在了路边,眼下又到哪里去再找个头来?

但是,这奚屠户,他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在牢房里他也不老实,他买通了一个叫做李期的狱卒,说你李期李官差,你只要能给我在外头找一顶头颅过来,我拿给马大人,他把我放了之后,我回到家中,变卖家产连带着多年积蓄,我如数奉送,几千两那没有,但是几百两是绰绰有余。

您想想一个县令一年才不到五十两,他李期一个狱卒,他一年能挣多少啊,他听奚屠户这么一说,他是鬼迷心窍,见钱眼开,当场应承下来,要帮奚屠户这个忙。

X级奇案,过于震撼

(知法犯法 李期)

可是我们知道,奚屠户要的可是头颅,不是一袋面,不是一盒酥,这东西你能到哪儿去弄?你总不能为了搞到一顶头颅,再去杀个人吧?

何况李期还是官差,这不是知法犯法么?

可是您别说,这李期他还真就敢这么干。

可巧,李期有个舅母,寡身独居,常年患病,平日里都靠李期接济,李期早就觉得麻烦,还要花费自己的银两,他干脆买来毒药,毒死舅母,把舅母的头给砍了下来交给了奚屠户。

有了头颅,奚屠户是如获至宝,他立刻嚷嚷着要见马鸣亮。

实际上马鸣亮说要头颅,那也是要杨氏的头颅,他纯属是在诈奚屠户,因为马鸣亮想,如果杨氏真是奚屠户杀掉的,那么他必然把头颅藏了起来,别人找不到,他这个杀人凶手指定找得到。

如果他没转过这个弯来,而是急于脱罪,势必会主动交出杨氏的头颅,如此一来,便是不打自招,主动认罪。

可是哪成想,奚屠户根本就找不到杨氏的头颅了,但他却堪有通天之能,银钱驱使,叫衙役李期杀害舅母,砍下头颅来凑数。

马鸣亮一看,这奚屠户手里拿着的头颅并非杨氏(之头),他脑瓜子是嗡嗡的,心说杨氏的案子没了结,反倒又惹出一个案子来,他当即连声叱问,要奚屠户老实交代,这头颅是哪儿来的。

奚屠户还是嘴硬不说,奈何马鸣亮一调查,发现竟然是奚屠户买通了衙役李期,李期为了谋财,杀害舅母,砍下头颅,干了这等天理难容的恶事。

马鸣亮暴跳如雷,不仅生气奚屠户到了牢房里还敢,还能用银钱来蛊惑人心,他更愤怒,自己的队伍里出了李期这种货色,马鸣亮怒不可遏,当即将李期斩首。

此之谓:

黑牢里头当差忙,索贿敲诈是专长。听闻人头能换饷,眼珠一转毒心肠。

亲舅母啊卧病床,一碗汤药送无常。白刃割头冷如霜,血亲当作猪羊戕。

枭獍之徒世间罕,财迷心窍丧天良。黄泉路上有人等,看你怎过阎罗王!

李期被砍了头,奚屠户又被关到了牢房里,他是彻底失去了指望,数月之后他心灰意冷,终于认罪,交代了自己杀害杨氏的事实。

马鸣亮说既然你认罪了,那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了,说说吧,杨氏的头颅你藏到哪里去了?

X级奇案,过于震撼

(案中有案 孙一)

奚屠户说,马大人,这我真是不知道,我只记得当晚我走在永嘉巷中,到了开药铺的孙一家门口,我就把头颅给扔掉了,第二天路过一瞧,奇了怪了,没了,不知让谁给藏了起来。

奚屠户不知道头颅去哪儿了,那么让我们来还原一下案发现场:

奚屠户浑身是血,拎着杨氏的头颅走在街上,走到药铺门口,把头颅一扔,他就走了。

过了约么一个钟头,药铺的掌柜孙一半夜出来撒尿,正瞧见杨氏的头颅就在药铺门口,按说这个时候他就应该赶紧去报官,可是他一时情急智短,就觉得自己得赶紧把人头给藏起来,不然一来让人撞见,还以为这头颅和自己有关,或是被认定自己杀了人,二来自己开门做生意的,一颗头颅落在门口,这事儿要是惊了官,传的沸沸扬扬,自己这生意也没法做了,孙一干脆把头颅捡了起来,正欲回转身形,找个地方藏起来,本来大晚上没人,偏偏这个时候临街门房里住着一个伙计,也是起来撒尿,正巧就看到孙一拿着杨氏的头颅。

此情此情,孙一是想解释也解释不清,毕竟他拎着头颅呢,任谁第一眼看上去,都会认为他是行凶作案,要藏匿头颅,别说等着孙一解释了,这伙计生怕自己撞见了孙一行凶,会被孙一灭口,伙计裤子都没来得及提,立刻就要去报官。

伙计情急之下要报官,孙一一看,这要是报了官,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干脆,孙一心一狠,从屋里抄出一把药锄,三步并两步追上伙计,一锄头下去直击天灵盖,伙计连哼都没哼一声,当场死亡。

孙一不敢耽搁,把伙计的尸体和杨氏的头颅全都运回药铺,后半夜他也不睡了,挖了个大坑,把尸体和头颅合埋一处,然后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

孙一以为天不知地不知人不知,可是他没想到,奚屠户在官府已经全撂了,还供述出了杨氏头颅的去向,马鸣亮一听,头颅消失在药铺,立刻就带着衙役到药铺搜查,是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掘地三尺,很快在药铺的后院发现了杨氏的头颅——当然,还有被杀死的伙计的尸体。

伙计的尸体挖出来,孙一狡辩几句也是徒劳,只能是俯首认罪,这就叫:

夜班开门吓破胆,家门口前人头现。手忙脚乱提进门,偏被后生瞧得见。

心慌手抖举屠刀,灭口活埋后花园。藏得人头埋得汉,以为天衣无缝线。

岂料上官挖地看,白骨双双来告案。早知今日枷锁上,当初何不报官先?

最终,孙一和奚屠户被枭首示众,刘信七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被训诫一番,流放三千里。

被害的杨氏,被杀的伙计,被毒亡的舅母,加上两个凶徒和被斩杀的李期,这短短数月之间,竟然就是六条人命。

作奸犯科,行凶杀人之辈死不足惜,只是可怜了王十六,一生辛劳得来的幸福之家,转瞬便破灭了...

他叫王十六,巧的是他正好是用十六两银子娶了媳妇,这个数字,曾是他改变命运,触摸幸福的凭证。

他以为凭着一身手艺和踏实肯干,就能在这世间安身立命,他就能拥有幸福。

可这脆弱的幸福,在汹涌的恶意和一连串的阴差阳错面前,竟如纸糊般不堪一击。

奚屠户的色欲,刘信七的龌龊,孙一的怯懦,李期的丧心病狂...这些人心深处的鬼蜮,织成了一张致命的网,轻易就绞碎了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永嘉巷的血案至此终于尘埃落定,然而,那小小的首饰铺子,何时才能再亮起温暖的灯火呢?

参考资料:

《律条公案》.陈玉秀.群众出版社.1999-7

张伦选.明朝前中后期法律制度流变分析.法制博览,2024

车鹏.明朝贼盗罪及其司法实践研究.西北大学,2022

李琛.明清法律体系的形成和确立.云南大学,2021

来源: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1
0

本页面二维码

© 版权声明:

本站资讯仅用作展示网友查阅,旨在传播网络正能量及优秀中华文化,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 联系我们 予以删除处理。

其他事宜可 在线留言 ,无需注册且留言内容不在前台显示。

了解本站及如何分享收藏内容请至 关于我们。谢谢您的支持和分享。

猜您会读:

名著精选